关于编报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9-09浏览次数:138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编制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条财字〔2019〕27号)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情况,现将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校内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各单位要紧密围绕我校双一流建设阶段性目标,结合本单位发展规划,认真编制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校内预算,认真梳理存量资金,在努力盘活存量经费的前提下,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学校预算支持。申报项目应结合学校战略布局和重要决策、重点项目,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

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编制校内预算。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持续强化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加强对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公务活动。

二、编制内容

(一)基本运行费

学校将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定额标准(处领导2万元/人,其他人员1万元/人)作为额度控制数下达2020年机关部门基本运行费。

学校将原学院基本运行费(20万元)与院长基金(30万元)合并,按照50万元的定额标准下达。

各单位无需编制基本运行费预算。

(二)经常性专项经费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近三年的项目批复金额和预算执行情况,充分考虑各单位的实际需求,在保障经常性项目可持续的基础上确定。各单位无需编报2020年经常性专项预算。经常性项目预算方案原则上三年不变。

(三)新增专项经费

各单位应提前做好储备项目的研究,以规划为导向,本着“成熟一项、启动一项、储备一项”的原则,扎实做好储备项目申报工作。

各单位编制2020年新增专项预算,按照轻重缓急安排具体项目,充分考虑项目必要性,量力而行,科学合理测算,所有的项目都必须具有明确的立项依据、详细的测算依据,在项目文本中准确描述实施内容、支出明细等。涉及跨年项目,必须按年度可执行的经费需求编报项目预算并设定绩效目标,未设定绩效目标或设定不合理的,不予申报。

各单位须及时向归口职能部门申报校内专项经费,经归口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向学校统一申报。其中:购置专项归口资产与后勤保障处,维修改造专项归口基本建设处,教学专项归口教务处、研究生院。另外,归属生命科学与医学部、信息与智能学部的单位预算由生命科学与医学部、信息与智能学部统一申报。

(四)学校公共支出预算

包括校级人员支出、公共水电汽暖、物业管理费、基建经费、预备费等,分别由人力资源部、教务处、研究生院、资产与后勤保障处、保卫与校园管理处、基本建设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编制2020年的支出预算。

(五)院级统筹增量(绩效预算)经费

    为贯穿落实财政部、科学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继续加大院级单位自主统筹使用经费的力度,突出院级单位在学校综合改革和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2020年学院绩效预算经费,将根据学校院级增量绩效管理办法编制,各院级单位无需申报。

(六)“双一流”建设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经费

根据学校相关会议决定,2020年学校“双一流”建设专项、基本科研业务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与2020年校内预算申报同步进行。具体申报时间、申报程序和申报要求以发展规划处和科研部的通知为准。

(七)其他

1.学校所属二级核算单位,根据预算年度单位收支情况填报2020年度预算明细表。

2.学校所属法人单位,按规定编制2020年度财务计划。

三、时间安排

校内预算编报工作任务繁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申报。

1.各单位9月6日起登录学校预算申报系统进行编报。

(登录路径:财务处主页→财务处综合信息平台→ 全面预算→ 支出预算申报)

2.各单位在10月18日前完成项目编报并提交,预算申报系统关闭进入评审阶段。各单位在系统提交后,须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资料报送至财务处预决算管理与监督办公室(东区活动中心1楼110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褚婷,齐鹏,俞向群

电 话:63606412,63606955,63606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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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