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安排

发布者:徐颖发布时间:2020-02-14浏览次数:463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统一部署,财务处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的政治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精神,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保障学校财务工作的基本运行,现将财务处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确保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及时到位和有效使用。重点落实好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在校学生和教职工餐饮、医疗、日用品等后勤保障所需资金,全力保障当前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积极配合和支持学校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工作。

    对批准立项的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项目,项目资金及时安排和落实到位,及时部署下达项目预算经费,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经费正常使用。

三、保障财务日常工作基本运行。

  1.根据学校“为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安全,在保证各项工作能够基本开展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的安排工作人员到岗值班”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财务处东区报账大厅集中办理各项业务,西区报账大厅暂停办理业务。

  2.217日开始东、西校区投递箱正常启用。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师生继续严格按照“网上填报、自助投递”的非接触方式办理财务业务(财务处网上不等候报账系统19日起已正常开放)。涉及现金、会计档案查询、纸质票据开具等非紧急性业务事项暂缓办理。非必要当面沟通的业务事项,请通过电话、短信、邮件方式联系办理。

  3.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安全防护要求等特殊事项的财务业务办理的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第一时间办理。

  4.疫情防控期间必须办理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决算、项目申报、预算调整等相关待审核材料(非涉密文件)尽可能通过网上审核、邮件处理的方式,减少纸质材料的传递和接触。

  5.科研经费入账业务继续按照:“课题组在科研部的科研管理系统认领→科研部审核后→财务处直接办理入账上卡”的流程 实施“线上办理”。

  6. 疫情防控期间公务卡可延期还款。经与银行多次沟通,公务卡还款日在21日(含)之后的,最长还款期限可延长至331日,延期还款不产生征信和费用问题。

  7. 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工资薪酬、学生奖助学金以及劳务费等人员经费确保正常发放。

  8. 疫情防控期间,合同支付业务请尽可能在经济合同综合信息平台办理。为方便科研财务助理办理合同申报手续,财务处与网络中心协作,将备案的科研财务助理人员信息添加到经济合同信息系统中。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对非备案的财务助理需要添加的,请与财务处联系,根据具体情况办理。

  四、返岗前,财务处将严格排查、掌握和确认返岗人员的行动轨迹和健康状况,确保疫情防控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五、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财务工作的基本运行,财务处计划每天安排到岗人员约15人左右,财务处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电话:

    东区财务核算中心     63602362

    预决算管理办公室     63606955

    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    63607772

    信息与收费办公室     63602359

    所属单位财会中心     63606466

    综合业务办公室      6360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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